研究药物 JYP0322
研究题目 一项在既往接受 ROS1-TKI 治疗后的 ROS1 阳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评价 JYP0322 对比含铂化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开放、多中心、Ⅲ期研究
方案编号 JYP0322M302
研究阶段 Ⅲ期
研究中心 中国多中心
入选标准:
患者必须符合以下所有纳入标准才有资格入组研究。
1. 年龄 18 周岁及以上(≥18 周岁);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临床分期(ⅢB,ⅢC 或Ⅳ期)为不可切除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 ROS1 基因融合阳性非鳞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
(1) 能提供既往 ROS1 基因融合阳性的基因检测报告。诊断报告需由当地 CLIA 认证或同等认证的诊断实验室出具,或可接受经国家药监局获批的体外诊断试剂盒检测的基因检测报告。免疫组化(IHC)方法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 或受试者需要提供足够的肿瘤组织,由指定的中心实验室进行确证性 ROS1 融合基因检测。如果无法提供足够的存档肿瘤组织,则必须进行重新活检以获取所需样本;
(3) 所有受试者必须提供存档或或接受重新活检以获取肿瘤组织,供中心实验室进行结果复测。
3. 既往接受至少一个 ROS1-TKI 治疗、且未接受过充分的标准系统性含铂化疗。既往 ROS1-TKI 为当地已获批 ROS1 基因融合阳性非小细胞肺癌适应症或指南推荐的药物(例如:克唑替尼、恩曲替尼、安奈克替尼、瑞普替尼、他雷替尼)。其中:
(1) 前线 ROS1-TKI≤2 个;
(2) 筛选前的最后一种治疗方式不允许化疗;
注:既往化疗周期≤2 个周期,且没有影像学进展证据者经研究者与申办方沟通判断后入组。
4. 允许无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脑膜或脑脊膜转移除外)的受试者。如果既往接受过治疗,需为得以控制且稳定的患者,既往治疗包括以下情况:
• 如果患者正在服用非酶诱导抗癫痫药物(非 EIAED),允许其使用预防癫痫;既往使用酶诱导抗癫痫药物(EIAED)抗癫痫但在随机分组前 14 天已停止;
• 如果需要皮质类固醇治疗,在随机分组前 14 天内,使用剂量≤10mg/天泼尼松或等效药物);
• 如果需要进行局部治疗,则必须在随机分组前至少 14 天完成,局部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全脑放疗( WBRT)或立体定向放射治疗(SRT)。随机分组前局部治疗后的影像学检查显示脑转移病灶稳定,局部治疗所致的副作用(脱发除外)均消退至≤1 级。
5. 根据 RECIST v1.1 评估的至少有一处可测量的病灶。
6. 东部肿瘤协作组 ECOG 体力状况评分 PS=0-1。
7. 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8. 主要器官具有储备功能,筛选期(随机前 7 天内)实验室检查值符合相关标准(较常规,供招募参考时不需再细则列出)
排除标准:
具有以下特征或满足以下条件的患者不能纳入本研究:
1. 有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史,包括但不限于:
•有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
•首次给药前 6 个月内发生急性冠脉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主动脉夹层、重度稳定或不稳定心绞痛、冠状动脉/外周血管内治疗、脑卒中或其他 3 级及以上心脑血管事件(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美国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II 级的心力衰竭或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根据 Fredericia 公式计算心率校正的 QT 间期(QTc)>470 ms,或症状性心动过缓 <45 次/分钟;
•有高 血 压 , 且 经 降 压 药 物 治 疗 无 法 获 得 良 好 控 制 ( 收 缩 压 ≥160mmHg 或舒张压≥95mmHg);
•患者有 QT 间期延长综合征家族史或病史。
2. 活动性感染需要静脉输注抗生素或住院治疗。
3. 患有吞咽困难或者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且处于急性发作期(比如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短肠综合征)或其他吸收不良情况。
4. 随机前尚未从任何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不良事件和/或并发症中恢复至正常或≤1 级。
5. 随机前 4 周内接受过除诊断、活检、引流术外的其他治疗性大手术,或预期将在研究期间接受重大手术的患者。
6. 被诊断患有除 NSCLC 以外的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
7. 肿瘤引起脊髓压迫的未经治疗患者。
8. 随机前 4 周内作为受试者参加其它临床试验。
9. 在随机前半年内有间质性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疾病或药物性肺炎病史或证据且随机前未恢复至 1 级。
10. 有浆膜腔积液且导致明显临床症状的,或控制不佳的浆膜腔积液的患者。
11. 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对研究药物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有严重过敏、过敏或其他超敏反应史。
12. 已知 有 活 动 性 乙 肝 ( HBsAg 阳性 且 HBV-DNA≥1000 IU/mL 或5000copy/ml),或丙型肝炎(抗体阳性、但 HCV RNA 阴性者可以入组),或梅毒感染需要治疗者(对于筛选期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阳性,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结果对于滴度≤1:2 受试者可以入组),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3. 妊娠期或哺乳期患者。
14. 患者在随机前 14 天或 5 个半衰期内(时间短者为准)使用过或研究期间不能停用 CYP3A4 强抑制剂或强诱导剂。
15. 患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经治疗后病情不稳定(心动过速、视力障碍、甲亢相关并发症、治疗剂量尚需调整等)或既往存在严重合并症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的患者。
16. 既往出现过中至重度肝功能损伤的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既往发生过 3 级及以上肝功能异常者;伴随较严重肝脏基础疾病(如肝硬化等)。
17. 影像学(CT 或者 MRI)显示肿瘤侵犯大血管(如主动脉,肺动、静脉,腔静脉等),经研究者评估有大出血风险的患者。
18. 患有活动性、或曾患过且有复发可能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者,抑郁症或情感障碍、或有自杀倾向者、接受过骨髓或实体器官移植者、任何其他疾病、代谢障碍、体格检查结果或临床实验室检查异常结果,研究者认为有理由怀疑可能导致禁忌使用试验药物、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影响方案依从性或使患者产生治疗并发症高风险或妨碍患者获得知情同意书等,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该 Ⅲ 期研究在全国多省市开展,包括:广东、江苏、福建、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四川、北京、上海、云南、天津、浙江、山东、广西、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