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GT719
适应症:B细胞血液病
项目类型:CART细胞
入选标准:筛选时参与者须满足以下所有标准才能进行清淋:
1. 自愿参加临床研究;本人完全了解、知情本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
书;愿意遵循并能完成所有研究程序;
2. 18 岁到 75 岁(含),男女不限;
3. 参照 WHO2016 分型确诊难治或复发的急性 B 细胞性淋巴细胞
白血病或 B 细胞淋巴瘤参与者;
4. 经流式细胞仪和/或组织病理学确认的 CD19 阳性;
5. 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状态评分为 0-1;
6. 预计生存期>12 周;
7. 任何既往的全身治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除外),至参与者计划
接受研究治疗时,必须经历至少 2 周或 5 个半衰期(以较短者为
准)。任何既往的免疫检查点抑制剂(例如帕博利珠单抗等抗 PD-
1 或 PD-L1 单抗、OX40 激动剂、4-1BB 激动剂等)治疗,至参
与者计划接受研究治疗时,必须经过至少 3 个半衰期或 28 天,
以较短时间为准;
8. 既往治疗引起的毒性必须稳定并恢复到≤1 级(脱发等临床上不
显著的毒性除外);
9. 具有足够的肾、肝、肺和心脏功能,定义为:
• 肌酐清除率(由 Cockcroft-Gault 估计)≥60 mL/min;
•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LT/AST)≤2.5 正常值上限(ULN);
• 总胆红素≤1.5 mg/dl,吉尔伯特综合征参与者除外;
• 心脏射血分数≥50%,超声心动图(ECHO)没有心包积液的
迹象,也没有发现具有临床意义的心电图(ECG);
• 没有具有临床意义的胸腔积液;
• 在室内空气水平下测得的基线氧饱和度>92%。
10. 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必须具有阴性结果的血清或尿液妊娠测试(经
过手术绝育或绝经至少 2 年的女性不被视为有生育潜力。愿意在
接受研究治疗后 1 年内采用非常有效可靠的方法避孕,在研究期
间接受研究治疗输注后 1 年内绝对禁止捐献卵子;
11. 男性参与者如果与有生育潜能的女性有活跃性生活,愿意在接受
研究治疗后 1 年内采用非常有效可靠的方法避孕。所有男性参与
者在研究期间接受研究治疗输注后 1 年内绝对禁止捐献精子。
1. 既往有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淋巴瘤史,或筛选期核磁共振成像
(MRI)或 PET-CT 颅内成像显示有中枢神经系统(CNS)白血病
/淋巴瘤,或检测到脑脊液恶性细胞或脑转移的参与者;
2. 既往有睾丸白血病/淋巴瘤史,且筛选期影象学检查提示睾丸白血
病/淋巴瘤活动;
3. 既往 5 年内或同时患有未治愈的其他恶性肿瘤,但经充分治疗的
宫颈原位癌、局部皮肤鳞状细胞癌、基底细胞癌、局部前列腺癌、
乳腺导管原位癌或≤T1 尿路上皮癌除外。接受积极监测的前列腺
癌参与者可参与本研究;
4. 在计划输注 GT719 细胞的 6 周内进行具有治疗意图的造血干细
胞干细胞移植;
5. 如参与者有造血干细胞移植史,距参与者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
移植≤6 个月;
6. 既往 CD19 CAR-T/NK 治疗(接受过 GT719 且有资格再次治疗的
参与者除外);
7. 细胞输注前 7 天内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吸入性糖皮质
激素类除外;
8. 对研究中拟使用药物(包括但不限于研究药物 GT719 细胞输注制
剂、环磷酰胺、氟达拉滨)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反应病史;
9. 存在或怀疑真菌、细菌、病毒或其他不受控制的感染,或需要静
脉注射(IV)抗菌药物进行管理;
10. 以下任何检测结果阳性:人类免疫缺陷型病毒(HIV)抗体、梅毒
螺旋体抗体、CMV(IgM),EBV(IgM);
11. 活动性乙型肝炎和/或活动性丙型肝炎(HCV RNA 阳性);若乙肝
表面抗原和/或与核心抗体阳性,但 HBV-DNA 检测在正常范围内
者可以纳入;
12. 存在任何留置线或引流管(例如,经皮肾造瘘管、留置 Foley 导
管、胆道引流管或胸膜/腹膜/心包导管)。允许使用专用中心静脉
接入导管,如 Port-a-Cath 或 Hickman 导管;
13. 存在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疾病或病史,如癫痫发作、脑血管缺血/出
血、痴呆、小脑疾病或任何涉及中枢神经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14. 心脏心房或心室淋巴瘤受累的参与者;
15.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6 个月内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未控制的充血
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学会分级 III-IV 级,见附录三)、心绞
痛、心肌梗死、心肌病变、脑卒中(腔性梗塞除外)、冠状/外周动
脉搭桥手术、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由研究者判断)的心律失常包
括但不限于室性心律失常、QT 间期显著延长(推荐 Bazetts 法校
正的 QTc≥500ms,具体由研究者判断)、未能良好控制的高血压
(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00 mgHg)、未良好控制的糖尿
病、肺栓塞、肺部弥漫性病变、肺功能不全、或研究者认为参与
者的医学状况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16. 由于正在进行或即将发生的肿瘤紧急情况(如肿瘤占位效应、肿
瘤溶解综合征),预计或可能需要在 6 周内进行紧急治疗的参与
者;
17. 原发性免疫缺陷;
18. 入组前 6 个月内有症状性深静脉血栓形成或肺栓塞病史,需要全
身抗凝治疗;
19. 任何可能干扰研究治疗安全性或有效性评估的医疗状况;
20. 清淋预处理前 8 周内接种过减毒活疫苗或 mRNA 疫苗,4 周内接
种过灭活疫苗;
21.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接受过绝育手术或绝
经至少 2 年的女性不视为有生育能力;
22. 从知情同意时间到治疗完成后 6 个月不愿意进行节育的男女参与
者;
23.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参与者不太可能完成所有方案要求的研究访
视或程序,包括随访,或遵守参与研究的要求;
24. 过去 2 年内导致末端器官损伤或需要全身免疫抑制/全身疾病调
节剂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史(如克罗恩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
性狼疮)。
江西赣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