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信息
试验分期,Ⅱ期
适应症,中重度哮喘
报名材料
1、病历诊断;
2、3个月用药记录;
3、急性加重记录
CM326注射液
对照药组
安慰剂
药物介绍
暂无
用药介绍
(1):CM326 220mg Q4W,SC;,(2):CM326 220mg Q2W,SC,(3):安慰剂,SC
入排标准
1、年龄≥18且≤75周岁,体重≥40kg;2、诊断为哮喘至少1年;3、12个月内发生过≥1次重度哮喘急性发作事件
1、吸烟史≥10包年;2、其他可能损伤肺功能的肺部疾病
完整入选标准
1、具备理解研究性质的能力,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且≤75周岁,男女不限。体重≥40kg。
3、诊断为哮喘至少1年,且目前疾病状态符合2022年GINA指南的诊断标准。
4、筛选和基线访视(V1和V2),支气管扩张剂使用前FEV1测定值≤正常预计值的80%。
5、签署知情前的24个月内或筛选访视(V1)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增加≥12%,且FEV1绝对值增加≥200mL)。
6、签署知情前已连续≥3个月接受中-高剂量ICS(丙酸氟替卡松≥500μg每天,或等效剂量的ICS,不超过丙酸氟替卡松2000μg/天或等效剂量的ICS)联合至少1种控制药物,如:LABA、LAMA、LTRA、口服糖皮质激素、茶碱类药物等治疗,并在筛选前≥1个月维持稳定治疗方案和剂量。口服糖皮质激素(OCS)每天的用量泼尼松片≤10mg/天(20mg/隔天),或其他等效剂量的OCS。
7、筛选和基线访视(V1和V2),哮喘控制调查问卷-5(ACQ-5)评分均≥1.5。
8、在签署知情前的12个月内发生过≥1次重度哮喘急性发作事件,且在签署知情前1个月内未发生过重度哮喘急性发作事件,且至少一次重度哮喘急性发作事件发生在使用中-高剂量ICS治疗期间。重度哮喘急性发作指受试者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因哮喘急性发作使用全身性糖皮质激素≥3天
糖皮质激素的单次注射被认为相当于3天的全身性糖皮质激素疗程
对于接受OCS维持治疗的受试者,维持剂量暂时增加≥3天
因哮喘急性发作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如上)的急诊科就诊
因哮喘急性发作住院
9、筛选期哮喘控制用药使用的依从性≥80%。
10、受试者(包括伴侣)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最后一次用药后3月内无生育计划且自愿采取高效避孕措施。
1、签署知情前6个月内接受过有相同治疗目的的生物制剂,如:类似的抗胸腺基质淋巴细胞生成素(TSLP)抗体、抗IL-4Rα抗体、抗IL-5/5R抗体、抗IgE单克隆抗体(mAb)等。
2、既往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嗜酸性肉芽肿合并多血管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炎性肠病、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等),或签署知情前8周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内曾使用过生物制剂/全身性免疫抑制剂(包括但不限于甲氨蝶呤、环孢素、麦考酚酸酯、他克莫司、青霉胺、柳氮磺胺吡啶、羟氯喹、硫唑嘌呤、环磷酰胺)治疗炎症性疾病。
3、签署知情前30天内接受过免疫球蛋白或血液制品。
4、签署知情前8周至随机化前,接受过治疗哮喘用途以外的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者(外用、眼科、鼻内使用糖皮质激素者除外)。
5、签署知情前3个月内接种活疫苗或减毒疫苗,或计划研究期间接种活疫苗或减毒疫苗。
6、签署知情前3个月内开始脱敏治疗。
7、签署知情前1年内接受过支气管热成形术。
8、当前吸烟者或戒烟<6个月者,戒烟≥6个月的既往吸烟者其吸烟史≥10包年。
9、经研究者判断,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或者其他可能损伤肺功能的肺部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特发性肺纤维化、变应性肉芽肿性血管炎、变应性支气管肺曲霉病、活动性肺结核等)。
10、签署知情前4周至随机化前,患有活动性感染或急性感染需要全身性抗感染治疗。
11、既往有已知或疑似免疫抑制病史,包括侵袭性机会性感染病史(如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菌病、球孢子菌病、肺孢子虫病和曲霉病),即使感染已消退;或者存在不寻常的频发性、复发性或长期感染(根据研究者的判断)。
12、恶性肿瘤病史:患有基底细胞癌、皮肤局限性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的受试者,如果在签署知情前完成治愈性治疗已经至少12个月,则可以进入本研究、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的受试者,如果在签署知情前完成治愈性治疗已经至少5年,则可以进入本研究。
13、存在任何重度和/或未能控制的疾病且研究者判断影响药物评价,包括但不局限于:严重的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痴呆等)、严重的精神障碍史、重大心血管疾病、经强化治疗仍控制不佳的糖尿病、患有QTcF间期延长(男性>450 msec,女性>470 msec)或持续性心律失常等。
14、签署知情前8周内进行过大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需要全身麻醉或住院治疗>1天的手术。
15、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筛选期妊娠检测结果阳性;妊娠状态或哺乳期女性。
16、筛选期HIV或梅毒螺旋体血清学检测阳性。
17、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符合:
HBsAg阳性;
如HBsAg阴性,HBcAb阳性,加测HBV DNA(测定结果≥1000 IU/mL);
如HCV抗体检测结果阳性,加测HCV RNA(测定结果高于所在研究中心正常值范围上限)。
18、有肝肾功能异常的受试者,如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2倍正常值上限,或者血清肌酐>1.5倍正常值上限。
19、患有除哮喘之外的导致外周血嗜酸性粒细胞计数升高的全身疾病如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综合征、嗜酸性肉芽肿性多血管炎(EGPA)、嗜酸性食管炎,或其他疾病如未接受标准治疗或标准治疗无效的蠕虫寄生虫感染。
19、对CM326注射液或安慰剂成分过敏或不耐受或有严重药物过敏、过敏性休克病史。
20、签署知情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者,参加临床试验者定义为:签署过临床试验知情同意书,并使用过试验药物或试验医疗器械者(确认接受的试验药物为安慰剂者可以进入本研究);或者签署知情前仍在某项临床研究的随访期内或试验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
21、筛选前3个月内大量饮酒[即每周饮酒≥14单位酒精(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者。
22、签署知情前5年内有药物滥用史。
23、研究者及研究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他直接参与方案执行者。
24、研究者认为具有任何可能导致受试者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给受试者带来明显风险的任何情况或具有降低入组可能性的其他因素。
北京市-北京市
已启动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
广东省-广州市
已启动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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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启动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