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V-101
HV-101注射液
HV-101注射液是杭州厚无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广东天科雅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全新一代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TIL)疗法。这是该疗法在国内首次获批临床,拟开展用于晚期复发或者转移性实体瘤的临床研究。
TIL疗法的免疫细胞来源于肿瘤组织,识别肿瘤的能力高于来源于血液的免疫细胞。TIL疗法主要依赖于肿瘤内部或附近的淋巴细胞已经具有识别和杀伤肿瘤细胞的能力,通过体外分离扩增并回输至病人体内,可以扩大免疫应答,加强肿瘤杀伤作用。
治疗流程
研究产品:HV-101注射液是通过获取受试者肿瘤组织样本并在体外制备足够量TIL后静脉回输给受试者的一款临床测试产品。
具体治疗流程如下:
受试者筛选(-D63~-D43):受试者签署ICF后,依据入选及排除标准进行相关检测,符合入选标准且不符合排除标准的受试者可入组,将进行肿瘤组织样本收集。
肿瘤组织样本收集(-D42±7D):受试者入组后开始进行手术或者活检取得至少直径0.5cm(重量0.3g及以上)的肿瘤组织。
在完成肿瘤采集后,研究者评估能从桥接治疗中获益的受试者可采取桥接治疗,治疗方案可选用相应瘤种指南推荐的标准治疗(Standard of Care,SOC),由研究者根据受试者情况决定。
TIL 细胞快速扩增前(-D23±4D):在 TIL 细胞快速扩增前,将对受试者进行安全性检查,以评估是否符合后期清淋化疗、HV-101注射液和IL-2输注的条件。
清淋化疗前(-D11~-D5):进行清淋化疗前,且制备的 TIL细胞数量满足输注的剂量下限的前提下,将对受试者进行相关检查,研究者评估受试者是否需要清淋或延迟清淋,或退出本研究。
清淋化疗(-D4~-D2):符合清淋化疗条件的受试者,将进行方案中规定的清淋化疗。
细胞回输前(-D1+1D):完成清淋化疗的受试者,将进行相关检查,研究者评估受试者是否继续细胞输注或延迟输注,或退出本研究。
HV-101注射液回输(D0):输注开始前测量生命体征(体温、呼吸频率、脉搏、血压)和血氧饱和度,无明显异常可进行细胞回输。
白细胞介素2注射(D0~D5):HV-101注射液静脉输注后12小时内开始持续静脉输注IL-2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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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1) 与研究者有交流意愿,能够理解并遵循试验要求,自愿参加试验,了解并签署书面ICF,并愿意且能够遵守访视时间安排、给药计划、实验室检查以及其他的临床研究步骤;
2) 年龄18~75周岁,性别不限;
3) 预期生存期至少3个月;
4)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体能状态为0~1的受试者;
5) 有至少一个可以进行手术或活检取样取得直径0.5cm 及以上(重量0.3g及以上)肿瘤组织的病灶用于制备TIL;
6) 经过手术或活检获得用于TIL细胞生产的肿瘤组织后,根据 RECIST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靶病灶,用于疗效评估(活检取材后的病灶可继续用于疗效评估,但仅作为非靶病灶);
7) 经组织病理学确诊的复发或转移性实体瘤患者,且既往已经接受所有标准治疗后无有效治疗手段的患者;
8) 任何既往抗肿瘤治疗在收集肿瘤组织时必须超过28天;用于采集制备TIL的肿瘤组织应未进行过局部治疗(如放疗、射频消融、离子植入、溶瘤病毒注射等),或局部治疗后进展;
9) 受试者骨髓功能符合下列要求(检测前14天内未输血小板或红细胞,未使用血小板生成素、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白介素11或其他药物纠正):a)ANC≥1.5×109/L(细胞回输前≥ 1.0×109/L); b)PLT 计数≥75×109/L(细胞回输前≥ 60×109/L);c)HGB≥90g/L(细胞回输前≥72g/L)。
10) 肝肾功能基本正常,其指标包括:a) Cr≤1.5倍ULN 或CrCl≥60ml/min;b)ALT和AST≤2.5倍ULN(肝转移/浸润受试者则≤5.0倍ULN);c)TBIL≤1.5倍ULN。
11) 凝血功能基本正常,其指标包括:a) 凝血酶原时间PT≤1.5倍正常值上限;b) 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倍ULN;c)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 倍 ULN。
12) 心功能:左室射血分数LVEF≥45%;
13) 肺功能:1秒用力呼气量FEV1≥50%;
14) 对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自签署ICF开始直至HV-101注射液输注后至少24周内,同意禁欲或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包括宫内避孕器等;
注:育龄期女性接受过外科绝育术(包括子宫切除术、双侧卵巢切除术或子宫全切术)或已经绝经(定义为无医学原因连续12个月以上没有月经),即视为没有生育能力。
临床试验
排除标准
1) 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或基线血妊娠检测试验阳性的女性受试者;
2) 既往对本试验中任何药物或其组成成分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者;
3) HV-101注射液回输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研究性药物,或同时参加另外一项临床研究(但除外:受试者参与的是观察性、非干预性的临床研究,或正处于干预性临床研究的随访期);
4) 既往5年内患有其他已知的恶性肿瘤病史,已治愈的局限性肿瘤除外,包括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前列腺原位癌等;
5) 有原发中枢神经系统CNS恶性肿瘤;经局部治疗失败的CNS转移受试者;对于入组前28天内无症状脑转移、或临床症状稳定且无须类固醇激素和其他针对脑转移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6) 伴有任何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史、或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10mg/天的泼尼松当量)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疾病史或综合征(无需全身治疗的皮肤病或已痊愈的童年时代哮喘/过敏成年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受试者;接受稳定剂量的甲状腺素替代治疗的自身免疫介导的甲状腺机能减退病史的受试者可以入选本研究);
7)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测阳性,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
8) 既往6个月内有≥3级的血栓栓塞事件病史,或因血栓高风险正在接受溶栓或抗凝治疗;
9) 伴有遗传或获得性出血性疾病病史;
10) 具有心血管临床疾病或症状,包括:a) 既往1年内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Ⅱ级);b) 既往1年内发生不稳定型心绞痛;c) 既往1年内发生心肌梗死;d) 有临床意义的恶性心律失常(房颤、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除外);e) 存在有临床意义的QTcF延长(男性QTcF >450 ms,女性QTcF>470ms,以Fridericia公式计算);f) 既往1个月内经最佳药物治疗依然无法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 和/或舒张压>90 mmHg)。
11) 存在活动性感染;
12) 通过病史或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T检查发现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或入组前1年内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的受试者,或超过1年以前有活动性肺结核感染病史但未经正规治疗;
13) HBsAg或HBcAb阳性的受试者(如果HBV DNA 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或 HCV抗体阳性的受试者(如果HCV RNA 检测小于所在研究中心检测正常值下限可参与本研究);
14) 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
15) HV-101注射液回输前28天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或发生严重创伤;
16) HV-101注射液回输前28天内接种了活疫苗或减毒疫苗的患者;
17) 既往有药物滥用史,或者酗酒(平均每天纯酒精摄入量男性≥61g,女性≥41g)、吸毒者;
18) 既往接受过细胞治疗(如 TCR-T、CAR-T、TIL)的患者;
19) 存在IL-2注射液治疗禁忌症;
20)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受试者的状况不适合进行本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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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项目具体合作事宜请联系:19952735573(仅限申办方合作)
【重要提示】鼎荣生物科技旗下公众号【尘埃谈临研】所有文章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治疗谨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