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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16注射液临床招募——针对难治/复发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

发布日期:2024-11-06 15:10:31   来源 : 尘埃谈临研    浏览量 :31
尘埃谈临研 发布日期:2024-11-06 1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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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16注射液临床招募

治疗难治/复发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




    一项评价 U16 注射液治疗难治/复发 B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r/r B-NHL)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单臂、开放性、多中心的 I/II 期临床研究。



入选标准


一:基本要求


    患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具有良好的依从性;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岁且≤70 岁,男性患者或者女性患者均可;预计生存期大于 3 个月;


二:病理确认


    适应症:既往肿瘤组织样本免疫组织化学(IHC)染色或者是骨髓细胞显示的 CD20 阳性的 B 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并符合 2017 年 WHO分型 NHL 诊断,包含:弥漫性大 B 细胞淋巴瘤 (Diffuse Large B Cell Lymphoma, DLBCL) 非特指型(NOS)、原发性纵隔大 B 细胞淋巴瘤(Primary Mediastinal Large B Cell Lymphoma, PMBCL)、 滤泡性淋巴瘤转化的大 B 细胞淋巴瘤(Transformation Follicular Lymphoma,TFL)和高级别 B 细胞淋巴瘤(High grade B-cell lymphoma, HGBCL);既往接受过 2 线及以上充分治疗或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ASCT),充分治疗包括:a) 应接受过包括含蒽环类药物和利妥昔单抗或其他 CD20 靶向药(CD20 阴性肿瘤除外)在内的充分治疗;b) 线数:1 线治疗中/后疾病进展(PD),或至少 4 周期 1 线治疗的最佳疗效为疾病稳定(SD);末线治疗(2 线及以上)中/后再次 PD,或至少 2周期末线治疗的最佳疗效为 SD。c)FL 转化的大 B 细胞淋巴瘤:转化前需经过针对 FL 的充分治疗,且转化后的末线治疗中/后复发或难治;如初诊即为转化型,则需接受过 2 线及以上治疗,且末线治疗中/后复发或难治;筛选时处于疾病复发或难治状态:a) 复发定义:经充分治疗达缓解(包括部分缓解(PR)或完全缓解(CR))后再次 PD;b) 难治定义:i. 对末次治疗无反应:末次治疗中/后 PD 或最佳疗效为 SD,且持续时间小于 6 个月;ii. ASCT 后复发或进展(需经活检证实),包括:ASCT 后 12 个月内复发或 PD,若又接受挽救治疗,则对末次治疗无反应(SD 或 PD);


三:相关给药情况


    育龄期妇女在 U16 细胞输注前 7 天内的血/尿妊娠试验为阴性,任何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女性患者必须同意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以及研究治疗给药后至少 1 年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T 细胞功能评估合格;具备单采或者静脉血足够的静脉通路,并且无其它白细胞分离禁忌症;CD20 单抗洗脱期至少为回输治疗前 1 个月(仅适用于接受过利妥昔单抗或其他 CD20 靶向药受试者);


四:可测量的肿瘤灶


   根据 Lugano 淋巴瘤缓解评估标准(Cheson2014) ,至少有 1 个可测量的病灶(对于结内病灶:定义为长径>1.5cm,对于结外病灶:长径应>1.0cm);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 0~1 分;


五:合适的器官功能


    筛选时具有充足的骨髓储备,定义为: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0×109/L ,淋巴细胞绝对值(ALC)≥ 0.3×109/L ,血小板(PLT)≥ 50 ×109/L;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 倍正常值上限(upper limit of norma,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 倍 ULN(因肿瘤浸润造成的肝功能异常,要求 AST 和ALT≤5 倍 ULN);总血清胆红素≤ 2 倍 ULN,除非合并有 Gilbert综合征;总胆红素≤ 3 倍 ULN 且直接胆红素≤1.5 倍 ULN 的 Gilbert综合征患者可以纳入。血清肌酐≤1.5 倍 ULN,或者肌酐清除率≥ 60mL/min(Cockcroft and Gault 公式);具备最低水平肺储备,定义为≤1 级呼吸困难且非吸氧状态的血氧饱和度>91%;



排除标准


    一、合并其它恶性肿瘤,无病生存超过 3 年的恶性肿瘤以及原位癌除外;心脏的心房或心室有淋巴瘤浸润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前 2 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剂、大剂量化疗、或 3 天内使用过激素,或计划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单采前必须使用免疫抑制剂或激素,特指全身治疗,不包括采用局部或吸入性皮质类固醇激素治疗;


    二、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和/或乙肝 e 抗原(HBeAg)阳性;乙肝 e 抗体(HBe-Ab)和/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 HBV-DNA 拷贝数大于可测量下限;丙肝抗体(HCV-Ab)阳性,且 HCV-RNA 拷贝数大于可测量下限;抗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阳性;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EBV-DNA、CMV-DNA 拷贝数大于可测量下限;


    三、存在细菌、真菌、病毒、支原体或其他类型的感染且研究者判断难以控制;筛选时存在活动性原发或继发的中枢神经系统(CNS)淋巴瘤者(有CNS 疾病症状的患者必须进行腰穿检查以排除 CNS 淋巴瘤);既往或目前存在有临床意义的 CNS 疾病,如癫痫发作、脑血管缺血/出血、痴呆、小脑疾病或任何 CNS 相关自身免疫性疾病;签署知情同意书前,12 个月内进行过心脏血管成形术或支架置入,或患有心肌梗塞、不稳定型心绞痛或研究者判断其他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病史;需要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经规范治疗仍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收缩≥160 mmHg 和/或舒张压≥100 mmHg)或肺动脉高压;研究者判断因淋巴瘤瘤体阻塞或压迫导致的需要紧急处理的临床急症(如肠梗阻或血管压迫等)的受试者;


四、既往接受过 CD20 靶点的 CAR-T 的受试者;原发性免疫缺陷的受试者;曾对本研究中所要使用的任何药物有严重的速发型超敏反应;筛选前 6 周内接种过活疫苗;怀孕或哺乳期女性;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存在活动性急性或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6 个月内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30 天内参加过任何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 签署知情同意书前 6 个月内有深静脉血栓史或肺动脉栓塞史者;




用药说明


    中文通用名:靶向 CD20 的嵌合抗原受体 T 细胞注射液(U16)


    给药剂量:1) 剂量探索研究:共 2 个剂量组:预计每组3-6例,剂量设定为 2×106个CAR+T细胞/kg,4×106 个 CAR+T 细胞/kg;2) II 期确证性研究:剂量和剂量范围由申办方与研究者参考剂量探索阶段的结果共同讨论确定。

    给药方式:静脉输注,分连续三天回输,每次回输总剂量的1/3。



(需要了解临床项目的,随时咨询客服哦~)


    临床项目具体合作事宜请联系:19952735573(仅限申办方合作)



【重要提示】鼎荣生物科技旗下公众号【尘埃谈临研】所有文章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治疗谨遵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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