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B2102抗体偶联药物
①
乳腺癌是威胁全球女性健康的第一大恶性肿瘤。其中,HER2低表达的乳腺癌患者占全部类型的45%~55%,但由于缺乏针对性的靶向治疗选择,HER2低表达的患者常被确诊为HER2阴性乳腺癌,而在传统治疗手段下,患者的生存时间和生存质量仍面临诸多挑战。
根据中国生物制药早先新闻稿介绍,TQB2102是一种靶向HER2两个非重叠表位ECD2及ECD4的双抗ADC。与单抗及单抗ADC相比,这款HER2双抗ADC对肿瘤细胞具有更强的结合、内化效率和杀伤作用,对HER2中低表达的肿瘤具有优势。同时,双表位的特异性和ADC的作用机制有望有效解决单抗及单抗的耐药性。
②
满足以下所有入选标准者才能入组本试验:
1.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年龄:18-75周岁(签署知情同意书时):ECOG PS评分:0~1分;预计生存期超过3个月;
2.经病理学证实的HER2低表达、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HER2表达参考ASCO/CAP指南):1)由中心实验室病理检测结果证实的HER2低表达(IHC2+/ISH-或IHC 1+);2)若存在多个既往HER2病理结果,送检中心实验室的标本需来源于乳腺癌复发/转移阶段最近一次的肿瘤组织病理标本,且该标本满足病理诊断为HER2低表达;3)既往病理报告未曾诊断为HER2阳性(IHC3+或ISH+)乳腺癌;
3.已明确激素受体(HR)状态(注:HR状态参照ASCO/CAP指南,HR阳性包括ER阳性和或PR阳性,即阳性染色的肿瘤细胞占所有肿瘤细胞的比例≥1%)。若受试者在复发/转移阶段有多个ER/PR结果,则采用最近一次的检测结果确认合格性。
4.受试者既往治疗需满足以下要求:1)复发转移阶段未接受过针对乳腺癌的系统化疗:(新)辅助化疗期间或结束后12个月内疾病进展,视为接受过1线化疗;2) HR阳性乳腺癌受试者,复发转移阶段接受过至少1线内分泌治疗且疾病进展,或辅助内分泌从开始治疗后24个月内疾病进展,同时需研究者判断受试者不能继续从内分泌治疗中获益;(注:若辅助内分泌开始治疗后超过24个月出现疾病进展,不视为复发转移阶段的1线内分泌治疗);3) HR阳性乳腺癌受试者,接受CDK4/6抑制剂、HDAC抑制剂、PARP抑制剂、PI3K/mTOR/AKT抑制剂均属于靶向治疗,单药治疗不纳入内分泌治疗线数;4) HR阴性乳腺癌受试者,若已知PD-L1表达为阳性(CPS≥1)的不能入组;5) 既往系统性抗肿瘤治疗线数均以疾病进展来定义,未发生疾病进展时,更换药物治疗或在原药物基础上增加新的抗肿瘤药物,仍视为同一个线数;
5.有影像学检查证实的疾病进展(最近一次治疗期间或治疗完成后);
6.根据 RECIST 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仅皮肤和/或脑病灶作为可测量病灶者除外);
7.主要器官功能良好,符合下列标准(血常规检查标准,检查前7天内未输血、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类药物纠正):1)血红蛋白(HGB)≥100g/L;2)中性粒细胞绝对值(NEUT)≥1.5x10/L;3)血小板计数(PLT)≥100x10%L;4) 白蛋白水平≥3.0g/dL;5) 总胆红素(TBIL)≤1.5倍正常值上限(ULN);6)丙氨酸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基转移酶(AST)≤2.5xULN;若伴肝转移,则ALT 和AST≤5xULN;7) 血清肌酐(Cr)≤1.5xULN或肌酐清除率(CCr)≥60ml/min(应用标准的Cockcroft-Gault 公式);8) 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xULN;9) 心脏彩超评估: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8.育龄女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在研究入组前的7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且必须为非哺乳期受试者;男性受试者应同意在研究期间和研究期结束后6个月内必须采用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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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出现以下任何一项标准者将不能入组本试验:
1.随机前5年内出现过或当前同时患有其它恶性肿瘤。以下两种情况可以入组:经单一手术治疗的其他恶性肿瘤,达到连续5年的无疾病生存(DFS);治愈的子宫颈原位癌、非黑色素瘤的皮肤癌和表浅的膀胱肿瘤[Ta(非浸润性肿瘤),Tis(原位癌)和T1(肿瘤浸润基膜)];
2.由于任何既往治疗引起的高于CTCAE1级以上的未缓解的毒性反应,不包括脱发;
3.随机前开始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乳腺癌的诊断活检等创伤性小手术除外);
4.长期未治愈的伤口或骨折;
5.既往发生过需要类固醇药物干预治疗的间质性肺病/肺炎(非感染型)病史,或目前伴有间质性肺病/肺炎,或筛选期影像提示疑似间质性肺病/肺炎且无法排除的受试者:随机前3个月内存在中重度肺功能障碍/疾病者,包括但不限于特发性肺组织纤维化、机化性肺炎/闭塞性细支气管炎、重度哮喘、重度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阻塞性/限制性肺病等);以及任何伴随肺部受累的自身免疫性、结缔组织或炎性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结节病等),或既往接受过肺切除手术等;
6.随机前6个月内发生过动脉/深静脉血栓事件,如脑血管意外(包括暂时性缺血性发作、脑出血、脑梗塞)、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等;
7.存在影响静脉注射、静脉采血的疾病,或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或存在影响药物服用和吸收的其他因素;
8.患有≥2 级心肌缺血或心肌梗塞、心律失常(包括QTc≥450ms(男),QTc≥470ms(女))及≥2级充血性心功能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需要抗心绞痛药物治疗的心绞痛;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瓣膜病;
9.随机前14天内存在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CTC AE2级感染;
10.肝硬化、活动性肝炎且控制不佳者:活动性肝炎且控制不佳者,满足以下要求可以筛选:HBsAg阳性受试者须满足HBVDNA定量<2000IU/ml(或1*104 copy/ml)或在研究开始前至少接受1周抗HBV治疗且病毒指数降低10倍(1个log值)及以上,同时受试者愿意在整个研究期间全程接受抗HBV治疗;HCV感染者(HCVAb或HCVRNA阳性):研究者判断处于稳定状态或入组时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且研究中继续接受已批准的抗病毒治疗;
11.肾功能衰竭需要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者;
12.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者;
13.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者;
14.随机前2周内使用过免疫抑制剂或全身激素治疗以达到免疫抑制目的者(剂量>10 mg/d泼尼松或同等药物生理学剂量的其他皮质类固醇激素,不包括鼻喷或吸入性皮质类固醇激素);
15.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或有精神障碍者;
16.肿瘤相关症状及治疗:1)随机前4周内曾接受过化疗、根治性放疗或免疫治疗等其他抗肿瘤药物治疗,或仍处于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的受试者(以最短出现的时间为准),从末次治疗结束时间开始计算洗脱期;既往曾接受过局部放疗的,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入组:姑息性放疗或脑部放疗距离随机用药超过2周,且本研究选择的靶病灶不在放疗区域内,或靶病灶位于放疗区域内,但已确认进展;2) 随机前2周内接受过内分泌治疗、分子靶向治疗或NMPA批准药物说明书中明确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成药(包括复方斑蝥胶囊、康艾注射液、康莱特胶囊/注射剂、艾迪注射液、鸦胆子油注射剂/胶囊、消癌平片/注射剂、华蟾素胶囊等)治疗;3) 存在癌性淋巴管炎,或不能控制的、需要反复引流以缓解临床症状的胸腔积液、腹水以及中等量及以上的心包积液,或在随机前2 周内接受以治疗为目的的浆膜腔(胸腔、腹腔或心包腔)积液引流者;4) 已知存在癌性脑膜炎或临床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定义为未经治疗或有症状的转移,或需要皮质类固醇/抗惊厥药物以控制相关症状);经治疗后稳定(脑转移未见新发或扩大的影像学证据)至少4周且已停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至少2周者除外;5)肿瘤骨转移所导致的严重骨损伤,包括6个月内发生的或预计近期很可能发生的重要部位病理性骨折和脊髓压迫等;
17.复发转移阶段接受过研究者选择的对照组化疗药物或该药物不耐受或禁忌症等原因,不适合使用研究者选择的对照组化疗药物者;
18.既往接受过抗HER2治疗;
19.既往接受过抗体药物偶联物治疗,包括含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的药物(如德曲妥珠单抗DS-8201a);
20.对人源化单克隆抗体产品(如曲妥珠单抗、帕妥珠单抗等)出现过敏者;
21.对任何研究药物或药物中的任何成分或辅料过敏者;
22.随机前4周内参加且使用过其他抗肿瘤临床试验药物者;
23.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影响完成研究的伴随疾病者,或认为存在其他原因不适合入组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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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中心点,可就近入组本试验:
001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002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003 安徽省肿腐医院
004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005 安阳市肿瘤医院
006 蚌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007 宝鸡市中心医院
008 北京肿瘤医院
009 滨州市人民医院
010 清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011 承德市中心医院
012 赤峰市医院
013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014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015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016 福建省漳州市医院
017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018 甘肃省人民医院
019 甘肃省武威肿瘤医院
020 甘肃省肿瘤医院
021 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022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023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南医院
024 贵港市人民医院
025 贵州省人民医院
026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027 海南省人民医院
028 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029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030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031 河南科扶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032 河南省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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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7 新乡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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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 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090 云南省肿瘤医院
091 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092 浙江省肿瘤医院
093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094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095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096 中国医学科学院种腐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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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中山市人民医院
102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103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104 德阳市人民医院
105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106 重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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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江门市中心医院
111 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
112 武威市人民医院
113 赤峰学院附属医院
114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南医院
115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青海红十字医院)
116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117 陕西省人民医院
118 辽宁省人民医院
119 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20 烟台毓璜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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