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肿/瘤/全/部/消/除
CAR-T疗法
CART治疗恶性脑瘤5天后肿瘤全消
“癌症”,这个沉重的词汇背后,是无数家庭的伤痛和挣扎。而近年来,被誉为“肿瘤药物治疗史上第三次革命”的免疫治疗,正在为癌症患者点燃希望的曙光。其中,CAR-T细胞疗法(Chimeric Antigen Receptor T-cell Therapy),更像是癌症治疗领域的一颗“魔术子弹”,通过精准打击癌细胞,逐渐改变了恶性肿瘤的治疗格局。
作为最常见的恶性脑肿瘤,脑胶质瘤恶性程度高、生长快、病程短、术后易复发且高致残,被认为是神经外科治疗中最棘手的难治性肿瘤之一。近年来,脑胶质瘤的发病率以每年1%~2%的速度递增,多见于十几岁的青少年和40岁以上人群。
其中,胶质母细胞瘤(GBM)是脑胶质瘤中恶性程度最高的,占所有胶质瘤的一半和所有原发性脑肿瘤的15%。即便手术切除很干净,到肿瘤复发时间的平均时间仅为6.9个月,中位生存期仅为14.6个月,5年生存率只有4.7%,尚不及肺癌5年生存率的1/3,预后极差。
目前胶质母细胞瘤的标准治疗方案以手术切除为主,辅以放射治疗(分次外照射)和药物化疗等多种方式的综合治疗,但不幸的是,胶质母细胞瘤的复发率高达100%,一旦复发,治疗的选择非常有限,而且治疗效果并不理想,因此医学研究人员力求寻找新的治疗方法。
癌症治疗一直在寻找更精准的靶点。CAR-T疗法的出现,如同给患者自身的免疫细胞装上了“GPS”和“导弹”。CAR-T无疑成为最令人期待的治疗手段之一。简单来说,医生会从患者体内提取T细胞,为其装上“嵌合抗原受体”(CAR),让它们能够精准识别和攻击肿瘤细胞。随后,这些“升级版T细胞”会被体外培养扩增,最终输回患者体内,在肿瘤战场上大显身手。就像一个游戏角色完成装备升级后从普通战士变成了“超级英雄”,CAR-T疗法把人体免疫系统的潜力发挥到了极致。
2024年3月13日,《新英格兰医学杂志》(NEJM)上刊登了一项颠覆性的临床研究成果,立即引起医学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在这项1期临床试验中,3名患有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的患者在接受该细胞疗法治疗1~5天后,肿瘤就出现了显著消退,其中1名患者的肿瘤近乎完全消失,且3名患者均未出现3级以上不良事件或剂量限制性毒性。
2023年3月至2023年7月期间,三名患者参与了这项研究。在收集患者的T细胞后将其转化为CAR-TEAM细胞,再回输到每位患者体内。所有患者均接受了标准护理放疗和替莫唑胺化疗,并在疾病复发后参加了试验:
• 一名74岁的男性在接受标准放疗和替莫唑胺化疗复发后参与临床试验,给予单次输注新的CAR-TEAM细胞后,肿瘤迅速消退。第37天后,患者进行了第二次输注CAR阳性CARv3-TEAM-E T细胞。无论是从影像学表现,还是研究者的临床分析中,这位患者的病情都有了巨大的好转。
• 一名72岁男性接受了单次CAR-TEAM细胞输注治疗。接受CAR-TEAM细胞两天后,MRI 显示肿瘤大小缩小了18.5%。到第69天,肿瘤缩小了60.7%,并且反应持续了6个多月。
• 一名57岁女性接受了CAR-TEAM细胞治疗。单次输注CAR-TEAM细胞5天后的MRI显示肿瘤几乎完全消退。
在这项临床试验中,CAR-T疗法消灭脑胶质瘤的速度和效果令人印象深刻,这是研究人员们从未见过的情况。
事实上,在这项研究之前,CAR-T细胞疗法已经在治疗致命脑肿瘤方面展现出了一定的潜力。在2022年AACR大会上,据AACR摘要显示,在接受静脉输注GD2靶向CAR-T疗法治疗的10例患者中,9例患者获得放射影像学和临床获益,随后他们接受了后续的脑室内注射(ICV)的GD2靶向CAR-T疗法的治疗。这表明90%的患者能够临床获益。
其中有4例患者在入组后11+、9.5+、8+ 和 7+个月时经历了持续的临床和影像学益处。1例 31 岁的弥漫性中线胶质瘤(DMG)患者的肿瘤体积减少超过95%,几乎完全缩小;1例17岁的弥漫性桥脑胶质瘤(DIPG)患者的脑桥肿瘤体积减少超过98%,几乎完全缩小。
在安全性方面,研究人员在接受1X106 cell/kg剂量组安全性良好。研究人员将进一步检测这款CAR-T疗法的安全性和活性。
由于目前我国的CAR-T疗法主要是针对标准治疗失败(手术、放疗、化疗、靶向治疗、PD-1治疗等)的复发难治性患者,而且针对脑胶质瘤的相关CAR-T研究也鲜少,因此国际上的临床研究进展无疑给我们指明了一条道路,也让脑胶质瘤患者多了一个治疗选择。
目前急招B细胞淋巴瘤、T细胞淋巴瘤、T细胞白血病(T-ALL)、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非霍奇金淋巴瘤、胃癌、胰腺癌、结直肠癌、多发性骨髓瘤等癌种!
想要评估病情是否能够接受CAR-T疗法可将病理报告、治疗经历及出院小结等提交至医学部进行初步评估!
符合全部下列标准的受试者方可入选本研究:
1)18≤年龄≤75周岁,男女不限;
2)不可根治性切除的晚期胃癌、食管癌、宫颈癌、非小细胞肺癌、尿路上皮癌、间皮瘤等恶性肿瘤患者,且经标准治疗失败或无法耐受或拒绝现有治疗方案;
3)有可用于分离TRTs的肿瘤组织或者癌性渗出性胸腹水:所取实体组织总体积必须>0.5cm2'或者重量>0.5g,所取癌性渗出性胸腹水应至少含有1x10^8个总细胞,取材病灶未接受过溶瘤病毒治疗;
4)即使进行TRTs取样切除/穿刺活组织后,仍至少有1个可测量病灶;
5)ECOG评分0-1分:
6)预计生存期大于3个月:
7)按下述实验室检查结果定义,有足够的血液学和器官储备功能:a) 血常规:白细胞计数2.5x109/L: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l.5x10/L:淋巴细胞绝对计数(ALC) ≥0.8x10%/L: 血小板(PLT)≥80x109/L:血红蛋白(HGB )≥90g/L:b)凝血功能:凝血酶原时间国际标准化比率(INR) sI.5xULN;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 ≤L.5xULN,除非前7天内有接受抗凝血治疗:c)肾功能: 血清肌酐s1.5mg/dL (或132.6umol/L)或肌酐清除率≥60mL/分 ;d)肝功能:谷草转氨酶(AST/SGOT) S3xULN: 谷丙转氨酶(ALT/SGPT) S3xULN;总胆红素(TBIL) ≤I.5xULN: 注:如果肝转移患者或存在肝脏原发肿瘤病灶的患者,谷草转氨酶和谷丙转氨酶需≤5xULN;对具有Gilbert 综合征病史/疑似该病的患者,总胆红素(TBIL)需s3xULN:e) 尿常规:尿蛋白<2+ (若因肿瘤引起的尿蛋白异常可除外):f)超声心动图检查左室射血分数(LVEF)≥50%;g)肺功能FEV1>60%或FEV1/FVC>0.7:h)血氧饱和度≥93%;
8)育龄妇女在筛选期尿妊娠检查阴性,并同意在输注后至少6个月内采取高效的避孕措施:伴侣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在输注后至少6个月内采用有效的避孕方法和避免精子捐献:
9)无手术或穿刺术绝对或相对禁忌症;
10)任何针对恶性肿瘤的治疗方法,包括放疗、化疗、内分泌治疗、靶向治疗(阿美替尼除外)、肿瘤栓塞术或具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中草药治疗等,必须在TRT取样前7天停止:
11)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ICF), 而且具有良好的依从性,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或计划外访视以及其他相关研究程序。
1)既往对环磷酰胺、氟达拉滨等清淋预处理药物以及白介素-2禁忌或对输注产品配方的任何成分过敏或对研究过程中拟使用的其他药物(抗生素、人血清白蛋白、右旋糖酐-40等)过敏者;
2)既往接受任何免疫治疗期间出现过永久停药的任何NCI CTCAE5.0免疫相关不良反应(irAE) 且严重程度等级>3级;
3)既往原发性免疫缺陷和活动性自身免疫病患者;
4)既往有器官同种移植、异体干细胞移植和肾脏替代治疗史;
5)现忠或既往间质性肺病不可逆的患者(放疗引起的除外);
6)合并2种或2种以上恶性肿瘤;(以下情况除外:已根治的恶性肿瘤,如无病生存超过5年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和原位宫颈癌、膀胱癌、乳腺癌、甲状腺癌等。)
7)未控制的合并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即使给予规范治疗仍然未受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2100mmHg)或在入选治疗前6个月内发生过任何不稳定的心脑血管疾病,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意外、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 分级(附录2)为II或IV级的充血性心力衰竭;严重的心脏节律或传导异常,如需要临床干预的室性心律失常、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等;心电图结果显示有临床意义的异常(若首次检查异常,可间隔至少5分钟,复测2次,取综合结果/平均值判断合格性);
8)需要立即干预的食管或胃静脉曲张(如绑扎或硬化治疗)或根据研究者的意见或胃肠病学专家或肝脏病学专家认为其出血风险较高,有门静脉高压证据(包括影像学检查发现脾大)或既往有静脉曲张出血病史的患者在入组前3个月内必须接受内镜评估;
9)不受控制的代谢紊乱,如糖尿病患者(糖化血红蛋白≥8.5%),或其它非恶性肿瘤器官或全身性疾病或癌症继发反应,并可导致较高医学风险和/或生存期评价不确定性;
10)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Child-Pugh C级或更为严重肝硬化、肝衰竭;
11)临床不可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如入组前不能通过引流或其他方法控制的胸水和腹水;
12)合并其它严重的器质性疾病或精神疾病;
13)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
14)未控制的全身性活动感染;
15)签署知情同意书前2个月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疫苗接种;
16)目前或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0天内参加其它药物或生物治疗的临床试验,已经完全代谢的细胞治疗除外;
17)清淋前4周内使用过,或经研究者判断存在需要在试验期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的合并疾病或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疾病者,不包括局部经皮吸收的糖皮质激素(即不超过5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
18)清淋预处理前2周内进行过针对研究疾病的外科手术治疗、介入治疗、放疗、化疗和免疫治疗;
19)HIV 阳性: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临床活动性乙、丙型肝炎,包括病毒携带者(对于乙型肝炎,HBsAg 阳性者需要排除:对于丙型肝炎,HCVAb阳性者需要排除);
20)妊娠或哺乳期正在哺乳的女性;
21)因生理、家庭、社会、地理等因素致依从性差,不能配合遵行研究方案和随访计划者;
22)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未来,随着共享平台的落地和国产化设备的普及,CAR-T疗法有望真正走进寻常百姓家,成为癌症患者可承受的希望之光。
每一次医学技术的突破,都意味着更多患者的生机。而CAR-T疗法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再从“高不可攀”走向“触手可及”,不仅是技术的进步,更是理念的升华。
细胞疗法的终极目标,不仅是治愈疾病,更是服务大众。
(需要了解临床项目的,随时咨询客服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