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帮助三方药企,完成入组
严格筛选患者,把控患者的依从性
全国各地患者资源

KRAS G12C突变实体瘤能否被攻克?新药1b/2期研究揭晓答案

发布日期:2025-02-18 09:18:20   来源 : 蝼蚁之聊临研    作者 :萤火虫也会发光    浏览量 :90
萤火虫也会发光 蝼蚁之聊临研 发布日期:2025-02-18 09:18:20  
90

//益方生物//


D-1553联合IN1001

KRAS G12C 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

或转移性实体瘤



用药介绍

    D-1553是由益方生物自主开发的一款新型、高效且口服的KRAS G12C抑制剂;IN10018是一种高效和高选择性的黏着斑激酶(Focal adhesionkinase,FAK)抑制剂。,队列 1为 D-1553 600 mg BID 联合 IN10018 100 mg QD。队列 2(D-1553 600 mg BID 联合 IN10018 50 mg QD)。

临床招募 联系客服




入选标准


    1. 受试者经充分知情同意后自愿参加本研究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且同意遵守研究方案规定的程序。

    2.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18 岁的男性或女性。

    3. 经病理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

    4. 受试者在肿瘤组织、血液、胸腔积液或其他含有癌细胞或 DNA 的样本中证实 KRAS G12C 突变阳性(2 期仅限肿瘤组织)。受试者可使用本地实验室的历史结果(签署知情同意书[ICF]前 5 年内)。

    5. 对受试者的肿瘤类型要求如下:a. 1b 期: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经影像学评价疾病进展并且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标准治疗失败;b. 2 期 A 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结直肠癌(CRC)受试者,既往接受过以伊立替康或奥沙利铂为基础的联合治疗后疾病进展;c. 2 期 B 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受试者(无 EGFR 或 ALK 或 ROS1 基因突变),既往未曾接受过针对晚期 NSCLC 的全身治疗,或既往经抗 PD-(L)1 治疗和/或化疗后疾病进展或治疗失败,或多线治疗失败;d. 2 期 C 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受试者,经影像学评价疾病进展并且无标准治疗方案或标准治疗失败。

    6. 基于 RECIST 1.1 版标准,存在至少 1 个可通过计算机断层扫描(CT)或磁共振成像(MRI)测量的可测量病灶。对于既往接受过放疗,其他局部治疗或活检穿刺的病灶,必须经影像学确认出现疾病进展才可被视为可测量病灶。对于 1b 期部分,无可测量病灶的受试者也可接受。

    7.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0或1分。

    8. 主要器官功能符合下列要求,且在相关检查前 14 天内未输血或血制品:Ÿ 血小板≥100 × 109/L;Ÿ 血红蛋白≥ 90 g/L;Ÿ 中性粒细胞计数≥ 1.5 × 109/L;Ÿ 使用 Cockcroft-Gault(C-G)公式估算的肌酐清除率(Clcr)≥ 60 mL/min,或使用肾脏病饮食改良(MDRD)方程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GFR)≥ 60 mL/min/1.73m2;Ÿ 尿蛋白阴性或弱阳性(±);或尿蛋白 1+,但随机晨尿的尿蛋白肌酐比(UPCR)< 0.5 或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 0.5 g/24 h;Ÿ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5 × ULN(如果存在肝转移,则为≤5 × ULN);Ÿ 总胆红素≤1.5 × ULN(对于患有 Gilbert 综合征的受试者,允许≤3 × ULN);Ÿ 凝血酶原时间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1.5× 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对于接受抗凝治疗的受试者,INR<3.0 或者在抗凝治疗的目标范围内(如适用)。

    9. 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受试者必须同意从签署 ICF 时起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6个月内禁欲或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包括:口服、注射或埋植的激素避孕法;宫内节育器或子宫内节育系统;带有杀精剂的避孕套或闭塞帽(避孕隔膜或宫颈/穹隆帽)。Ÿ 具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受试者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任何女性,无论其性取向如何:a)未进行输卵管结扎术、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切除术或双侧卵巢切除术等手术进行绝育;或 b)没有达到至少连续 12 个月自然绝经(即在过去连续 12 个月中的任何时间曾有月经)。

    10. 男性受试者必须同意禁欲、进行绝育手术、或同意从签署 ICF 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6 个月内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Ÿ 有效的避孕方法包括:a)使用避孕套,同时对于女性伴侣,还需使用激素避孕法或宫内节育器(自给药前至少 4 周开始使用);b)使用避孕套,同时对于女性伴侣,还需使用带杀精剂的避孕隔膜或子宫颈/穹隆帽。



排除标准

    1. 既往曾接受过针对 KRASG12C 抑制剂的治疗,例如 AMG 510、MRTX849、JDQ443、LY3499446 和 GDC-6036(1b 期受试者可以接受既往接受过 KRASG12C抑制剂的治疗)。在入组前 14 天接受过任何抗癌药物治疗(包括细胞毒性治疗、靶向治疗、生物治疗或替代治疗以外的激素治疗等)或其他试验性药物治疗和放疗。

    2. 不稳定或有症状或进展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受试者。有脑转移病史的受试者,临床稳定且通过脑 MRI或 CT(如果不宜进行 MRI)证实无 CNS 疾病进展的可以入组(MRI 或者 CT 检查必须在最后一次脑部放疗最少 4 周后)。对于曾经接受过皮质类固醇治疗的受试者,在首次研究给药之前,必须已停用皮质类固醇至少 2 周。对于接受抗癫痫治疗的受试者,其用药剂量必须已稳定至少 2 周。

    3. 心血管系统符合任一情况:Ÿ 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心功能分级II级及以上的充血性心力衰竭;Ÿ 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Ÿ 首次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过急性心肌梗死、严重或不稳定型心绞痛、冠脉或外周动脉搭桥术;Ÿ 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Ÿ 受试者静息时的经Fridericia公式(QTcF)校正的QT间期延长,连续三次心电图(ECG)测量的平均QTc间期大于470 ms,或存在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危险因素,如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低钾血症、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家族性心律失常史(如预激综合征);Ÿ 未能有效控制的高血压(定义为经规范化降压药治疗后收缩压≥150 mmHg和/或舒张压≥100 mmHg)。

    4. 入组前12个月内患有中风或其他严重脑血管疾病的受试者。

    5. 间质性肺疾病或任何活动性全身感染的受试者,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急性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2(SARS-CoV-2)感染。

    6. 患有在过去 2 年内需要系统治疗(包括使用疾病控制药物、皮质类固醇或免疫抑制药物)的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如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全身性红斑狼疮、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等)。桥本甲状腺炎、白癜风和银屑病等不需要全身治疗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除外。替代治疗(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用于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生理性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可以使用。

    7.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有任何滥用药物的历史或证据,或存在可能会干扰研究的参与或研究结果的评估的医学、心理或社会状况。

    8. 患有可能会显著影响口服药物的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GI)疾病。

    9. 受试者尚未从之前的抗癌治疗的毒性(脱发、色素沉着除外)中恢复,定义为尚未恢复到 NCI CTCAE v5.0≤1 级(对于周围神经疾病,≤2 级)。

    10. 受试者在首次研究给药前 4 周内进行过大手术或尚未从之前的手术治疗中完全恢复。

    11. 受试者当前正在接受或计划接受:a. 已知是窄治疗窗的 CYP3A4 底物的药物;b. 已知是 CYP3A4 的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的药物;c. 已知是 P-糖蛋白强抑制剂的药物;d. 可能导致 QTc 间期延长或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如抗心律失常药)。

    12.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3.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检测≥2500 拷贝/mL 或 500 IU/mL,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且丙型肝炎病毒核糖核酸(HCV RNA)检测大于检测下限,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阳性。

    14.  入组前 5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已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原位癌(例如乳腺原位癌、皮肤原位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


(需要了解临床项目的,随时咨询客服哦)

图片


无锡鼎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商务合作:
微 信:
患者报名:
微信咨询
19952735573
凝 心 聚 力 担 使 命 , 携 手 共 创 新 未 来 !
商务合作
患者报名
Copyright © 2024 无锡鼎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云计算支持 反馈 枢纽云管理